(一)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类各种木作、土作、石作等老式工具、建筑材料加工的老式工具、建筑构件、老物件及相关物品。
(二)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类历史文献、建筑经典书籍、建筑堪舆著作、施工图纸、图画、老照片等。
(三)具有历史、文化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、建筑构件的模型、复制品。
(四)农耕时代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。
(五)捐赠物的历史年代为上世纪80年代以前即可。
(上述物品详细分类及参考名目见附件)